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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人民武装部 添加时间:2026-09-15 浏览: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2026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

(一)申报对象

2026年9月应征入伍的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2026年退役复学学生,以及往年符合服义务兵役资助条件但尚未完成申报的学生。

)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

(1)2022年1月24日之前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执行,最高补偿8000元;

(2)2022年1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贷款应为用于学费的部分,下同)代偿,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执行,最高补偿12000元;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规定执行,最高补偿16000元;

(4)2024年9月1日后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按《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规定执行,最高补偿20000元。

2.学费减免标准

按《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规定执行,最高减免20000元。

)申报流程与报送要求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填写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当地人武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再提交所在学院辅导员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3附件4。

(四)所需提交材料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1)补偿对象:毕业生

全国征兵网中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武装部盖章,申请表需贴好本人一寸照片);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补偿对象: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

全国征兵网中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武装部盖章,申请表需贴好本人一寸照片);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已提交过申请表的请勿重复提交)

减免对象:原录取新生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

(1)全国征兵网中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武装部盖章,申请表需贴好本人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直招士官(招收军士)学费补偿

(1)全国征兵网中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武装部盖章,申请表需贴好本人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直招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后参加升学考试考入我校)

(1)全国征兵网中的《退役士兵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地武装部盖章,申请表需贴好本人一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退役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4)自主就业证明一式两份。

(五)注意事项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仅可在入伍所在学历层次段申请享受,已享受过对应学历层次兵役资助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2.兵役资助款项由国家统一审核拨款,发放周期通常为半年至一年,请全体学生知悉。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一)申报对象:全日制在籍在校退役学生。

2026年春季学期已获该项助学金学生、2026年秋季退役复学学生及2026年免试专升本学生,均需在学工系统发起申报。

(二)申报流程与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学生在9月22日前登录学校学工系统(具体时间参照各院设置时间),选择“评奖(助)优申请管理-国家助学金-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模块发起申报。

(三)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700元,实行退役士兵全覆盖。其中,当学年认定为特别困难的退役学生,资助标准与国家助学金一档标准一致,即每人每学年4900元。

(四)所需提交材料

在上学期基础上本学期若有新增学生或异动学生(退役复学、休学、退学等),需在汇总表备注栏填写“退役新增”“休学入伍”“退学”等。

(五)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本次可申报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退役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3.退役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普通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

三、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

1.附件1、附件2、附件5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审核,纸质版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校人武部,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具体请联系校人武部陈洋洋老师。

2.学费资助材料(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Ⅰ、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II)由各学院收集、统计并审核,到计财处核定学费金额后,于2026年9月24日前报送校人武部陈洋洋老师。请务必按时准确填报,逾期填报的数据将无法纳入统计范围。

3.所有学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真实申报材料,各二级学院需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及时落实到位、规范审核材料,确保申报工作及时、规范、准确。

联系人:陈洋洋、金锡标

联系电话:18757775011(655011)、13567785415(685415)


温州理工学院人民武装部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应征入伍学生信息汇总表(申请表Ⅰ、直招士官申请表填写).xls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退役复学学生信息汇总表(申请表II填写).xlsx


附件3.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Ⅰ打印流程.docx


附件4.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II打印流程.docx


附件5.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