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工作部】添加时间:2024-09-01浏览:
各学院、全体同学: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请需要申请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同学填写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填写)、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新生)》(新生填写),并在学工系统和一窗受理平台同时发起认定申请。本学期所有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于9月21日前完成。
请各辅导员根据中央下发困难学生数据(已单独发送)对下发学生进行谈话,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给予认定(原则上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认定过程中以上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主动放弃认定,请务必指导学生填写附件3《自愿放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说明书》,并将说明书收集后,于所在学院集中保管。
二、密切关注特别困难学生群体的学习和生活
1.做好暑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性、临时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困难补助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别困难学生采取资助措施,确保学生能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2.困难补助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审定,补助金额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所述标准执行。请各学院做好通知,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发起申请,并将附件4《2023-2024学年暑期学生遭遇意外变故或自然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及时汇总、完善,并于9月1日前完成,发送至陈芝老师处。
三、做好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请督促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务必将信息准确填写,审核无误,保证学生及时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于9月20日前提交。提交路径:学工系统→生源地贷款信息→生源地贷款信息填报。
四、勤工助学工作
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于9月22日开始。各岗位学生申报于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完成后开始,各岗位延续上学年分配,如个别有调整,各单位请单独报学工部审批。
五、大学生保险参保工作
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做好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学平险参保工作,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路径:学工系统→我的医保名单→选择“同意参保”或“不同意参保”;学平险学生自愿参保,刷二维码参保。具体保险工作相关内容请查看“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大学生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六、中秋学生资助对象慰问工作
为体现我校人文关怀,请各学院根据学院特色开展学生资助对象中秋慰问工作,慰问活动提倡实用、经济有内涵,并将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以公众号推送形式打包发送至陈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733。
附件2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新生).docx
附件4 2023-2024学年暑期学生遭遇意外变故或自然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xls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