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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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1.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3.负责学生奖学金、资助服务、医疗保险、勤工助学等工作。

4.负责学生表彰奖励、违纪处分及政审工作。

5.负责制定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牵头做好学生日常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牵头负责学生突发事件处置。

6.牵头协调学生国防教育与人民武装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学院班主任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