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温州理工学院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柯一婷 添加时间:2026-11-06 浏览:

各辅导员工作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健全工作室建设过程管理和成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辅导员工作室在思想引领、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经验交流、成果培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各工作室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融入“问理·育魂之旅”思政工作品牌和“红色循理·精工先锋”党建工作品牌建设,现对辅导员工作室开展中期考核,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关于公布温州理工学院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中5个辅导员工作室和全体工作室成员。

二、考核内容

1. 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场所建设情况;

2. 辅导员工作室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

3. 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室中的职责、作用,上年度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发表论文、课题立项等研究成果,以及工作室相关的活动比赛或荣誉评选情况;

4. 辅导员工作室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成果;

5. 辅导员工作室在工作经验交流、融媒体建设、宣传教育引导、育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特色典型和成效。

三、考核方式

1. 材料报送。各辅导员工作室对照考核内容,结合实际提交上年度建设总结材料(附件2),于11月30日(周一)前,以“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负责人姓名”为主题,提交至学生处工作邮箱:wzutxgb@163.com;

2. 公开展示。各辅导员工作室对照考核内容,创新思路,通过一图读懂、成长纪实等形式制作辅导员工作室网络推文,通过工作室官微、学院官微等平台全面展示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果;

3. 专家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辅导员工作室总结提报材料、网络展示推文进行评审,必要时再查阅实证材料或组织实地考察,通过评审确定工作室中期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下年度建设经费,或对工作室进行动态调整。

四、考核要求

1. 高度重视。各辅导员工作室要认真做好中期考核工作,以考促建,以评促改,通过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团队建设、成果应用,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和实践研究成果。

2. 强化质量。各辅导员工作室报送的材料、成果要确保真实有效,着力推出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生工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充分展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果。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申报表.docx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