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一婷 添加时间:2026-10-27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目标,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按照“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的要求锤炼自身,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依托学校“问理·育魂之旅”思政工作品牌,选树一批彰显温州理工学院“地方性、理工类、应用型”办学特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学子。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理工学院第四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劳动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青年学生中形成正能量的榜样作用,具有广泛积极的社会教育意义。
2. 评选通知下文时处分未解除者或上一学年德育基本分不达标者不得参评。
三、评选标准
在下列某一或几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1.政治坚定、理想高远,努力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和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上有担当有做为,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2.学习成绩优异,学风榜样作用突出,曾获得两次(含)以上校一等奖学金、或一次(含)以上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曾获一次(含)以上校“学习标兵”、“学风建设标兵”荣誉,并具有突出个人事迹的;
3.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服务,表现突出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就业创业、考研深造、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过程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建设和谐校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表现突出,呈现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学生干部典范;
5.在省级(含)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步骤
(一)学生自荐(11月2日- 11月6日)
学生结合评选标准,进行自我推荐,填写《温州理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表》,提交学院负责人。
(二)学院推荐(11月9日-11月13日)
各学院在做好学生申请和班级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学生数达1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3名学生,1000人以内的推荐2名学生。经学院公示后,于11月16日前将《温州理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表》和《温州理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的纸质稿(盖章后) 报送学工部,电子稿发送至学工部邮箱。
(三)学校评审(11月下旬)
学院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学校根据候选人事迹评出温州理工学院“十佳大学生”10名,提名奖若干名。校“十佳大学生”荣誉将作为推荐参评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依据。
五、其它事项
(一)各学院要精心组织、积极选拔,广泛宣传发动,坚持公平、自愿、平等的选拔原则;
(二)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16日(周一)前,将《评选推荐表》《评选汇总表》以“学院+十佳大学生”为主题发送至学工部邮箱wzutxgb@163.com。
附件1: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推荐表.docx
附件2: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xls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