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国领 添加时间:2025-09-29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5〕3号)》、《温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试行)》(温理工学〔2024〕32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新学期国家奖学金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做好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已由省教育厅下达,请各学院做好预评选工作,各学院按照下表人数推荐国家奖学金参评名单。
二、评选条件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年都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智育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7.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提交的奖项必须为参评学年获得的荣誉,即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提交的材料及现场汇报的荣誉也应为参评学年,否则将做扣分处理。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10月5日前,各学院报送国奖奖学金特别奖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至学生处。
2.10月10日前,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推选1名学生参加浙江省组织的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3.10月10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完整工作日,同步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生处。
4.10月17日前,学校完成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5.10月25日前,学校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完整工作日,并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特别奖推荐材料:电子版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等推荐理由和学院意见必须完整填写)、电子版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学生照片(原图生活照1M以上,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是证件照)、电子版20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请务必认定阅读附件3《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填写说明。
2.国家奖学金材料:电子版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等推荐理由和学院意见必须完整填写)、电子版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学生照片(原图生活照1M以上,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是证件照),请务必认定阅读附件3《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填写说明。
3.学校将开展国家奖学金现场答辩评审会,参加答辩同学需上交PPT汇报材料(学院统一提交)。
4.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拟推荐人员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wzut.edu.cn)。
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