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添加时间:2021-11-22浏览:
为推动我校资助工作的持续、有效、科学发展,更好帮助温州理工学院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求学梦想,学工部积极拓展多渠道的社会资助体系,现将2021年“温建招协会助学金”的申请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21级全日制在校生,有一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确定为资助对象: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学生;
2.父母有一方已去世或父母因身体原因完全丧失劳动力,家庭基本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3.家庭因遭受天灾人祸(如水灾、火灾等)或突发变故而急需救助的学生;
4.学生在校学期间患严重疾病且其家庭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者;
5.学生本人遭受严重意外损害且有必要紧急救助者;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资助的。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时间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本年度受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0元。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
三、资助人数、标准
学校根据资助条件评选出10名资助对象,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共资助四年(建筑学专业学生资助五年,专升本学生资助两年)。
四、学生申请所需材料及评选流程
(一)申报所需材料
1.低保证、残疾证或其它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件原件照片打包上传.
(二)评选流程
1.信息发布。
2.个人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2021级学生,于学工系统-社会助学金栏目申请,另附一份不少于500字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介绍家庭经济与困难情况、学习经验、如何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克服困难取得优异成绩等。
3.二级学院审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情况,对资助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二级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本二级学院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助学金学生推荐名单。
4.学校审查联评:学工部认真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助学金学生评审材料,通过联评会议,提出本校当年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
5.学校公示:学校领导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资助名单。
五、资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校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助学金下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二级学院要定期对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如发现获奖学生有严重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二级学院应及时上报学生工作部,申请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助学金。
3.学校对社会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各级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