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添加时间:2022-10-20浏览:
各学院、学生资助对象:
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理工学院助学金是由温州市慈善总会资助,在温州理工学院教育基金会设立“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理工学院助学专项基金”,用于开展温州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学年被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同等条件下,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4.生活俭朴,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5.上学年获得助学金金额1万元以内(金额不包括各类奖学金);
6.本学年获得助学金金额1万元以内(金额不包括各类奖学金)。
三、资助金额及名额
每生每学年5000元,本期共评选40位学生资助对象。
四、资助程序
1.学生本人于2022年10月24日前在学工系统中申请“2022-2023学年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理工学院助学金”批次,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对申报学生进行联评;
3.所在学院对拟资助学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并于10月31日前将附件1《2022-2023学年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理工学院助学金拟推荐学生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和学工部初审通过学生申请表纸质版统一上交学生处陈老师处;
4.学生工作部对拟资助对象条件进行审核后,公示3天;
5.公示无误后,报送温州理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核准;
6.温州理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核准后报温州市慈善总会复核;
7.复核确认后,发放资助资金。
五、发放及管理
1.助学金将在评审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2.学生在学年中途休学的,返校后助学金视具体情况发放。
3.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申请条件和程序,保证质量,接受监督。
4.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在助学金发放后,如发现学生有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相关情况,将追回助学金。并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附件1 2022-2023学年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理工学院助学金拟推荐学生汇总表.xlsx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