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添加时间:2022-10-21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我校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激励自己。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名,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
二、参评条件
1.本学年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无其他高消费、超前消费行为;
5.上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6.上学年受助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不包含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在学工系统“2022年“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 批次中发起申请,并填写附件1,附件2。
2.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采用学生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参选对象, 并经参选对象自强事迹网络展示(可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后,于11月11日之前根据附件1,附件2要求按照每个学院推荐2人的名额上报参评材料。
3.学校评选
“自强之星”的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联评产生。参评学生每人展示汇报时间为5分钟(含PPT),不予超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请人协助展示。学校联评时间暂定11月中下旬,具体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材料。
2.上报的材料含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风采录(附件2)、与个人有关的自强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如有),每个学院将推荐2人的电子材料在11月11日前发送至邮箱xgb@wzut.edu.com,主题为“XX学院+自强之星评比”。
3.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学院获得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
附件1:2022年“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推荐名单.xls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