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工作部】添加时间:2024-09-09浏览:
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新学期国家奖学金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做好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名额已由省教育厅下达,请各学院做好预评选工作,各学院按照下表人数推荐国家奖学金参评同学推荐名单。
二、评选条件
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都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智育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6.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提交的奖项必须为参评学年获得的荣誉,即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提交的材料或现场汇报的荣誉也应为参评学年,否则将做扣分处理。
三、评审要求
1.学校同时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特别奖评选工作,国家奖学金特别奖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2.学校将开展国家奖学金现场答辩评审会,参加答辩同学上交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风采录》与学院推荐视频。
3.各学院于9月18日前上交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风采录》电子版,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电子版至陈老师处。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