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勤工助学招聘会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09-27 浏览:

各部门、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和诚信感恩意识,方便各部门、用人单位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特举办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会按照量需设岗、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个别调配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对象:

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成绩良好,无不良纪录的学生。

三、招聘程序

(1)学工部将核定后的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立情况及岗位要求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布;

(2)有意向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提前在学工部助学解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应聘表》,每名学生限填2个岗位;

(3)用工单位在受理学生申请,并依据学工部规定的岗位数,结合本单位用工要求及应聘学生相关材料确认初选人员名单,将初选学生个人申请表报送学工部;

(4)学工部依据各用工单位核定岗位数和初选意见,将拟录用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上岗学生,并签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对于本次参加招聘但未被录用的学生,将作为日常勤工俭学岗位调换的候选对象;

四、招聘时间

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9日

五、劳动报酬

原则上每小时15元。

六、上岗时间

2018年10月7日(星期日晚)

七、应聘须知

1、用工单位(学院、部门)须知

(1)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

(2)各用工单位要适当控制非贫困生勤工助学的人数,确因相关技术需要等聘用一般学生的,请用工部门在上报学生信息时予以注明,由学工部审核;

(4)学工部于9月30日公布正式录用名单,公示期5天。

(5)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勤工助学工资按月计算,每月原则不超过450元,根据岗位性质、工时、工作量和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允许上下浮动10%。

(6)各二级负责助困老师将勤工俭学工资表于每月的10日造册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上交学工部校对审核(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学生须知

(1)领表:自行下载《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应聘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每人限报两个志愿,交至行政楼212(教室管理员申请表交至各自学院负责助困老师处)

(2)本次勤工助学应聘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

(3)一经录用,无故不上岗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4)被录用并参加勤工俭学学生于每月的工资将通过财务发放至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里。

附件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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