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12-13 浏览:各二级学院:
为了表彰我院德智体能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参评条件于12月19日前产生候选人一名,学院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参选对象将联评推荐一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联评。
注: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期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政治上、学术上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