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1-20 浏览: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我院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认真落实《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表》各项工作。
2、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挪做他用。
3、布置学生完成《家长还款承诺书》,要确保每位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知道该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4、悉心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二、现场办理
1、按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9—2020学年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时间安排表》(具体时间与银行协商后再通知),合理安排学生到指定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各二级学院出具包括所有见证老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助学贷款名单统计表》各5份,交给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银行工作人员,同时电子文稿发到邮箱:13341369@qq.com。
三、其他说明
1、合同一式两份(另发),合同封面上的填写项目空着,其他项目严格参照模板填写;
2、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基本信息;
3、《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内学工部意见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签署;
4、“困难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的印章务必清晰。
5、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3),不能再申报校园地助学贷款。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附件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