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0-03-30 浏览:
 

各系,各辅导员: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落实《温州大学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安排表(近阶段)》各项工作。

    2、学生办理助学贷款须提供的有关资料从学工部助学解困网页助学贷款栏目下载或复印。

    3、悉心指导学生填写助学贷款材料。

    4、按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09-2010学年各系国家助学贷款时间安排表》,合理安排学生到指定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5、系出具一份包括所有见证老师的证明。

    6、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将助学贷款挪做他用。

    7、其他说明:

    (1)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封面上的填写项目空着,其他项目严格参照会议材料中的样板;

    (2)系要确保每位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知道该生助学贷款事宜;

    (3)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基本信息;

    (4)《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统一送到校学生处(学工部)签署意见。

 

 

                          瓯江学院学工部

2009年11月

附件:附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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