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四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3-14 浏览: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提升我院辅导员职业荣誉感,特开展第四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辅导员,从事辅导员工作不少于3年,并曾获得市级优秀辅导员荣誉。
二、评选名额:
我院推选出1名优秀辅导员参加第四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推荐。经民主推荐,党总支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请于3月22日前报学生工作部。联系人:胡新新,电话:86680733;E-MAIL:385184163@qq.com。
2、评审和公示。学院组织评选,确定1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学院将名单上报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委会进行联评。
附件1:《第四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