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初临时困难补助与勤工助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02-28 浏览:各学院:
为确保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同时保证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切实做好学期初助学解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临时困难补助
1、各学院要全面掌握学生在寒假期间遭遇意外变故或自然灾害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酌情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2、补助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审定,补助金额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困难补助办法确定,《寒假学生遭遇意外变故或自然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电子文档于3月11日前报学工部备案,补助发放单由学院造册,报学院审批、发放。
二、保险理赔工作
请各学院通知上学期及寒假期出险的学生,整理理赔材料,前往瓯海社保局报销。
三、更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如需更新、调整的,请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反馈至学工部杨伟伟处;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相关信息表。
四、勤工助学工作
教室管理员从第三周开始上岗工作,前两周由学院统一安排。其他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开学初上岗工作,具体时间由用工单位自行安排。调换勤工助学学生的,请于3月6日前内将新名单报给学工部杨伟伟老师处。
附件:
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8-2019学年寒假意外变故或自然灾害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xls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工部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