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期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3-17 浏览:

各学院,各辅导员:

现将《关于开展第四期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预通知》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报名。

  报名参加的辅导员请把资格认证+心理援助截图发送至邮箱84608564@qq.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2日(周三)16:00。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7日

 

关于开展第四期浙江省高校辅导员

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预通知

各高校党委学工部:

为切实提高我省高校思政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会思想政治教育分会拟开展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四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一)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参加浙江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辅导员;

(二)已获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

(三)2021 年、2022 年参加过浙江省统一组织的心理专题培训的省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工部部长/副部长、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报名答辩人员均必须在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发起过至少一次“疑难”或“紧急”援助申请,且状态为“已归档”。

二、认证时间

  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四期)初定于 2023 年 4 月 19-日开展。


三、报名方式

  在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政中心报名,4 月第四期答辩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

四、缴费方式

  培训费与认证费:每人 800 元,采用线上付款方式,交通、住宿、餐费由学员所在学校承担。

  缴费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

(1)单位缴款:网银转账缴费

  单位名称∶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银行账号∶120 205 050 990 002 917 3

  开户行信息∶工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采用该方式报到时请带转账复印件(建议为电子稿,后

  续工作人员会在答辩群内收取),作为已打款凭证。

  备注:为便于区分到款,请各高校汇款时在备注里注明:××学校心理认证

(2)个人缴款:扫二维码缴费(建议微信绑定公务卡支付),支付二维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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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汇款时请备注“××学校心理认证(姓名)”,发票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统一开具后发送至各高校学员联系人邮箱。如有疑问可致电 0571-86739195 咨询。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教育分会

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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