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思政辅导员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06-20 浏览:根据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政辅导员根据2024年思政辅导员教学任务方向(仅1门,不得兼报),参加所在课程实施单位的教学考核并获得考核等级,思政课程对应负责单位如下:
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依照《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试行)》(温理工行政[2022] 5号)(附件1)(2024年1月1日以前的业绩参考本办法)、《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量化标准(试行)》(温理工行政〔2024〕23号)(附件2)(2024年1月1日起的业绩参考本标准计算后除以10计入总业绩}、《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温理工行政[2022]98号)(附件3),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相关细则,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各单位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
2.思政辅导员请根据课程实施单位考核细则,及时上交考核所需材料(包含佐证材料)至负责单位,并由负责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24年7月1日前将《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4,考核表根据各单位考核细则可做相应调整)、《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以及《温州理工学院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6)交至学工部,电子稿以“教学业绩考核+学院姓名”发送至wzutxgb@163.com。
3.其他未具体规定的项目,与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商定后执行。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温理工行政[2022] 5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温理工行政〔2024〕23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3:温理工行政〔2022〕98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