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2009]14号关于印发瓯江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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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2009〕14号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现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优秀班主任  评选  通知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办公室             2009年3月6日印发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温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党委〔2006〕23号)、《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班主任工作规定》(行政〔2009〕1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院班主任在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岗的班主任。
二、评选时间和名额
       每年6月初评选,名额不超过全院班主任数的5%。
三、评选条件
       (一)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奉献。
       (二)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生活状况和班级活动状况,准确把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关心爱护学生,积极组织参加班级活动,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发现并经常给予正确指导和帮助,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在学生意外或突发事件中工作到位、处置妥当,事迹突出。
       (四)从事班主任工作不少于一年,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五)所带班级团结向上,学风优良,班集体和个人均有良好表现。
       (六)本学年中至少有一个学期考核优质,且没有不称职。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和提名。各系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产生侯选人。
       (二)公布事迹材料。院学工部将汇总后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七天,接受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三)评定。公示期满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定。
       (四)审批和表彰。经学工委评定后的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并发文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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